新闻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5-12-26 点击数:1436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现金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91号)精神,经各市(高等院校)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省教育厅同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对“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予以表彰。
我院科技处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陆丽娜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我院《与区域产业群相融合的机电一体化专业改革研究》(刘凯)、《< 数控编程与加工>项目教学课程开发》(张丽华)、《基于STW的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制度的研究》(包套图)、《制冷专业核心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刘孝刚)4项成果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
(科技处 刘月)